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参与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2-22 14:04:12  浏览: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责任清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展示我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新经验、新探索、新成果,进一步发挥交流借鉴和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政研会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参与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条件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各行业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把握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在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手段、载体、机制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形成的工作成效好、示范作用强、推广价值高的优秀案例。

二、报送范围

1.案例类别。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网络等行业领域,坚持守正创新,提升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优秀案例。

2.报送数量。各单位推荐案例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有特别优秀的案例可增加1个。

不涉及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案例及不宜公开的创新案例不在报送范围内。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由衡阳市委宣传部(市政研会)组织报送,签署意见后择优统一报省委宣传部(省政研会)参评。

2.报送程序。申报单位填写《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表盖章纸质版、案例材料Word格式电子版)统一提交。

3.案例内容。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优秀案例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着重介绍本单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反映工作创新取得的成效。每个案例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并提供与案例相关图片3张。图片为jpg格式,图片大小不小于1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原图,注明图注,有摄影者请标注。

联系人: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李铁山,市委3号楼3楼3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734—***6715、185****9998,邮箱:5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