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党校教育培训改革创新,经研究决定,举办第38期发展对象暨预备党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确定为发展对象,且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原则上已列入本支部202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教工和学生预备党员。
二、培训内容与时间
培训时间:5月14日至5月17日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详见《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校2024年上半年(第38期)发展对象暨预备党员培训班日程安排》(附件1)。
三、培训安排
培训班采取集中教学和课堂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分课程学习、主题研讨、撰写思想汇报、集中考试四个环节。
1.课程学习:集中教学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组织党校教师集中授课不少于9学时。分组专题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由各二级学院分党校根据《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校2024年上半年(第38期)发展对象暨预备党员培训班日程安排》(附件1)自行安排时间地点。
2.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由各二级学院分党校组织进行集中研讨,要求参加自主研讨不少于2次,推荐主题如下:
◆如何理解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
◆谈谈你的入党心路历程
◆谈谈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感受
◆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3.撰写思想汇报: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凝聚榜样力量 激发奋进伟力”主题,撰写一篇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要求:不少于800字,思想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
4.集中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集中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分数为60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四、培训要求
1.未参加培训班或参加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且考核合格但一年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重新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才可发展成为预备党员。
2.学员要按照教学计划按时参加培训,班主任负责考勤。学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须提前10分钟到达教室,累计迟到或早退2次者按缺课一次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交书面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学员要服从党校管理,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上课期间,要将手机调至振动或静音状态,严禁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或缺课超过4学时的学员,取消其参加结业考试的资格。
3.学员培训结束应填写《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结业鉴定表》(附件2)《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结业鉴定表》(附件3),《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结业鉴定表》《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结业鉴定表》放入个人入党档案。
中共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4年5月10日
附件1
2024年上半年(第38期)发展对象暨预备党员培训班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主讲人 |
地点 |
5月14日 |
下午 |
14:30-15:30 |
开班仪式 |
何万能 党委副书记 |
图文信息中心 学术报告厅 |
16:00-18:00 |
专题课:严守纪律 加强修养 |
邹国珍 党委委员、副校长 |
图文信息中心 学术报告厅 |
晚上 |
19:30-21:00 |
情景教学:集结号 |
党校 |
图文信息中心 学术报告厅 |
5月15日 |
上午 |
9:00-12:00 |
分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 |
二级学院分党校 |
各分党校 安排教室 |
下午 |
15:00-18:00 |
分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
二级学院分党校 |
各分党校 安排教室 |
5月16日 |
上午 |
9:00-12:00 |
分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二级学院分党校 |
各分党校 安排教室 |
下午 |
14:30-17:30 |
《党课开讲啦》节目第1期:党的光辉历程 |
二级学院分党校 |
各分党校 安排教室 |
晚上 |
19:30-20:30 |
专题课:读懂中国式现代化 |
杨昭 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础课教研室主任 |
图文信息中心 学术报告厅 |
5月17日 |
下午 |
15:00-16:30 |
结业考试 |
党校 |
各分党校 安排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