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分工会:
请根据《“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见附件1)开展2021-2022学年度“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限定的比例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具体指标数见附件2)。
二、根据学院决定,“师德模范”两年评选一次,本次可予推荐。
三、各类优秀人员推荐名单请于8月30日前发组织人事处邮箱。
四、被推荐人材料在学院下文确定后报组织人事处。
附件:1.“师德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办法
2.各类荣誉评选指标明细
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27日